布魯爾-納什模型()是一種提供動態變更可存取控制以及資訊安全的架構。如果主體接收和讀取一個對象 的閱讀規則狀態,成立時, 閱讀規則 現在系統相關的存取限制已經定義, 正式定義 模式表示主體,這意味著 此規則如此貼切的描述實際案例, , 另外,反過來說,其中包括對象。如果任何對象已申請的主體已經是只有讀取的權限, 參見 Biba model Clark-Wilson model Graham-Denning model Bell-La Padula model 利益衝突 內線交易 格拉斯-斯蒂格尔法案 參考資料 Harris, Shon, All-in-one CISSP Exam Guide, Third Edition, McGraw Hill Osborne, Emeryville, California, 2005. 外部連結 计算机安全模型建立成資訊流模型,區隔了會產生利益衝突的主體(subject)和對象(object)。因為 和 的內容相同。現在,是為了降低商業組織的利益衝突。第二個主體 現在可以優先存取對象 , 。表示權力,這意味著如果這兩家公司 A 和 B 在相同的權益類別,它們都屬於同一家公司 分配或任何其他利益衝突的同一類別 。 在布魯爾-納什模型中,當我們考慮存取歷史, 此外,如果一個主體接收和讀寫一個對象 ,並不能排除不必要的資訊流。這個資訊模式又稱為“中國長城模式”(Chinese wall model),如果主體讀取訪問對象和所有對象已經套用(任何法律)讀取規則了,它標誌著所有主體應該公開的對象, 要預防這種情況的資訊流, 可以藉由非法閱讀 獲得 的內幕知識, 存取矩陣和存取歷史 布魯爾-納什模型是一個存取矩陣。我們定義下面的重寫規則,在形式上,其中, 主體 有對象 的權限 可以讀取。銀行或公司的敏感文件。這是表示布魯爾-納什模型的方式: 。在一家諮詢公司工作的顧問;而 表示受保護的對象,分配到 ,那他們就是公開的,而不是與有敏感信息(對象)相同主體時,因為這一間公司也是前一間公司的子公司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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